我院清明节放假安排的通知
学院各部门:
清明节将至,根据国家法定节假日安排,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经院委会研究决定,现将学院2021年清明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学生:2021年4月2日(周五)中午12:00起假,4月5日(周一)下午返校,晚自习正常上课。
教职工:2021年4月3日(周六)、4日(周日)、5日(周一),共三天。4月6日(周二)正常上班。
二、相关要求及注意事项:
1、各班主任组织召开主题班会,加强学生出行、财产、食品等安全教育并确保学生按期返校。要适时掌握学生的动态,如有特殊情况,及时上报。
2、请各部门自行组织安排好假期值班人员,确保做好放假期间的安全检查和防疫工作,严防意外事故发生。
3.各部门放假前务必做好门、窗、电器等设施的安全检查工作,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4.全体师生假期尽量减少外出,不去人群聚集地区,并做好个人防护工作。
温馨提示:请大家在假期出门时注意天气变化和道路状况,文明祭扫、安全出行。
清明节,又称踏青节、行清节、三月节、祭祖节,节期在仲春与暮春之交。清明兼具自然与人文两大内涵,既是自然节气点,也是传统节日。清明节是传统的重大春祭节日,扫墓祭祀、缅怀祖先,是中华民族数千年以来的优良传统,不仅有利于弘扬孝道亲情、唤醒家族共同记忆,还可促进家族成员乃至民族的凝聚力和认同感。
民政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做好2021年清明节祭扫工作的通知》。提供现场祭扫服务的地区,要采取预约、错峰、限流等措施,尽可能降低祭扫人流密度,减少祭扫现场人员聚集,并严格落实祭扫场所清洁消毒、祭扫人员体温检测、口罩佩戴、员工健康监测等防护防控措施。暂停现场祭扫服务的地区,要积极创新服务模式,提供网络祭扫、代客祭扫、云祭扫等便民、智能服务。各殡葬服务机构要充分考虑不同群体特别是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遇到的困难问题,保留电话预约、线下服务等传统模式,设立绿色便捷通道,保障特殊群体祭扫需求。